原文
《太平廣記》卷第十二 · 神仙十二 · 董奉
董奉者,字君異,候官人也。吳先主時,有少年爲奉本縣長,見奉年四十餘,不知其道。罷官去,後五十餘年,復爲他職,得經候官,諸故吏人皆老,而奉顏貌一如往日。問言「君得道邪?吾昔見君如此,吾今已皓首,而君轉少,何也?」奉曰:「偶然耳。」
又杜燮爲交州刺史,得毒病死,死已三日,奉時在彼,乃往,與藥三丸,內在口中,以水灌之,使人捧舉其頭,搖而消之,須臾,手足似動,顏色漸還,半日乃能坐起,後四日乃能語。云:「死時奄忽如夢,見有十數烏衣人來,收燮上車去,入大赤門,徑以付獄中。獄各一戶,戶才容一人,以燮內一戶中,乃以土從外封塞之,不復見外光。忽聞戶外人言云:『太乙遣使來召杜燮』,又聞除其戶土,良久引出。見有車馬赤蓋,三人共坐車上,一個持節,呼燮上車。將還至門而覺,燮遂活。」因起謝曰:「甚蒙大恩,何以報效?」乃爲奉起樓於庭中。奉不食他物,唯啖脯棗,飲少酒,燮一日三度設之。奉每來飲食,或如飛鳥,騰空來坐,食了飛去,人每不覺。如是一年餘,辭燮去。燮涕泣留之不住,燮問欲何所之,莫要大船否。奉曰:「不用船,唯要一棺器耳。」燮即爲具之,至明日日中時,奉死,燮以其棺殯埋之。七日後,有人從容昌來,奉見囑云:「爲謝燮,好自愛理。」燮聞之,乃啟殯發棺視之,唯存一帛。一面畫作人形,一面丹書作符。
後還豫章廬山下居,有一人中有癘疾,垂死,載以詣奉,叩頭求哀之。奉使病人坐一房中,以五重布巾蓋之,使勿動。病者云:「初聞一物來舐身,痛不可忍,無處不匝。量此舌廣一尺許,氣息如牛,不知何物也。良久物去。」奉乃往池中〔明鈔本「池中」作「除巾」〕,以水浴之,遣去,告云:「不久當愈,勿當風。」十數日,病者身赤無皮,甚痛,得水浴,痛即止。二十日,皮生即愈,身如凝脂。
後忽大旱,縣令丁士彥議曰:「聞董君有道,當能致雨。」乃自齎酒脯見奉,陳大旱之意。奉曰:「雨易得耳。」因視屋曰:「貧道屋皆見天,恐雨至何堪。」令解其意,曰:「先生但致雨,當爲立架好屋。」明日,士彥自將人吏百餘輩,運竹木,起屋立成。方聚土作泥,擬數里取水。奉曰:「不須爾,暮當大雨。」乃止。至暮即大雨,高下皆平,方民大悅。
奉居山不種田,日爲人治病,亦不取錢。重病癒者,使栽杏五株,輕者一株。如此數年,計得十萬餘株,鬱然成林。乃使山中百禽羣獸,遊戲其下。卒不生草,常如芸治也。後杏子大熟,於林中作一草倉,示時人曰:「欲買杏者,不須報奉,但將穀一器置倉中,即自往取一器杏去。」常有人置穀來少,而取杏去多者,林中羣虎出吼逐之,大怖,急挈杏走,路傍傾覆,至家量杏,一如穀多少。或有人偷杏者,虎逐之到家,嚙至死。家人知其偷杏,乃送還奉,叩頭謝過,乃卻使活。奉每年貨杏得穀,旋以賑救貧乏,供給行旅不逮者,歲二萬餘斛。
縣令有女,爲精邪所魅,醫療不效,乃投奉治之,若得女愈,當以侍巾櫛。奉然之,即召得一白鼉,長數丈,陸行詣病者門,奉使侍者斬之,女病即愈。奉遂納女爲妻,久無兒息。奉每出行,妻不能獨住,乃乞一女養之。年十餘歲,奉一日竦身入雲中去。妻與女猶存其宅,賣杏取給,有欺之者,虎還逐之。奉在人間三百餘年乃去,顏狀如三十時人也。(出《神仙傳》)
錄文據維基文庫《太平廣記》卷第012,分段為本站所加;〔 〕內為維基文庫所附明鈔本校記。古籍原文屬公眾領域。
故事大意
- 董奉,字君異,候官人。吳先主時有個少年在他家鄉當縣長,看他四十多歲。五十多年後這人再經過候官,舊日的吏員都老了,董奉的樣子卻和從前一樣。
- 交州刺史杜燮死了三天,董奉去看他,半天後杜燮坐了起來。杜燮在庭中為他蓋了一座樓。一年多後董奉要走,只要一口棺材。下葬七天後,有人從容昌來,說董奉託他向杜燮道別;開棺一看,裡面只剩一塊帛,一面畫人形,一面寫符。
- 董奉回到豫章廬山下住。有人得了重病被抬來,他讓病人坐在房裡蓋上五層布巾,再用水替他洗浴,二十天後病人好了。
- 天大旱,縣令丁士彥帶著酒肉來請他求雨。董奉說自己的屋子破得看得見天,雨來了怎麼辦。縣令第二天就帶人替他蓋好屋,當晚果然下了大雨。
- 董奉住山裡不種田,替人治病不收錢,只請病好的人種杏:重病五株,輕病一株。幾年下來有十萬多株。杏熟了,他在林中搭一座草倉,要杏的人放一器穀,自己拿一器杏。穀放得少、杏拿得多的,林中老虎會追出來。每年換來的穀,他拿去救濟窮人和路上缺糧的旅人。
- 縣令的女兒被精怪纏上,董奉召來一條白鼉斬了,縣令把女兒嫁給他。後來董奉一天忽然升入雲中,妻子和養女留在原宅,靠賣杏過活。董奉在人間三百多年,樣子一直像三十歲的人。


考證
出處與版本
〈董奉〉收在《太平廣記》卷第十二,條末注「出《神仙傳》」。《太平廣記》在北宋太平興國三年(978)成書。《神仙傳》題葛洪撰,今本是明代輯本。本站原文以《太平廣記》為準;維基文庫錄文用哪個底本,頁面沒有標示,尚待查證。
《太平廣記》本沒有「杏林」
《太平廣記》本只說「如此數年,計得十萬餘株,鬱然成林」,沒有「杏林」兩字相連,也沒有寫杏花或春天。故事的重點是後面的事:董奉用杏換穀,「奉每年貨杏得穀,旋以賑救貧乏,供給行旅不逮者,歲二萬餘斛。」
不過,唐初的類書《藝文類聚》引《神仙傳》,已經寫作「號董仙杏林」:
神仙傳曰.董奉居廬山.為治病.重者種杏五株.輕者一株.於林中所在.簞食一器.是換一穀.少者虎逐之.乃以穀賑貧窮.號董仙杏林(《藝文類聚》卷八十七〈杏〉)
這段是節引,文字明顯壓縮過。「號董仙杏林」是《神仙傳》原文,還是類書編者的概括,未確認。
唐代的「杏林」是真的杏樹林
唐詩裡的「杏林」多半是實景。權德輿〈奉和許閣老霽後慈恩寺杏園看花同用花字口號〉:「杏林微雨霽,灼灼滿瑤華。」寫的是長安慈恩寺的杏園,和董奉無關。唐詩裡有沒有用「杏林」指董奉或醫者的例子,目前還沒有找到。
宋代的「杏林」是廬山古蹟
宋人筆下的「杏林」,多半指廬山董奉的故地。陳舜俞《廬山記》卷一按語:「是觀即杏林之故地也。」韓琦〈送謝山人歸紫霄舊隐〉有「董君壇側杏林新」,自注:「董山所種杏今巳無有」。宋代材料裡,還沒有找到用「杏林」泛指醫界或稱讚一般醫者的例子。
元末:「杏林春」成了醫家齋名
元末謝應芳寫過一篇〈杏林春詩巻序〉,是目前看到最清楚的一條:
予嘗讀列仙傳至董奉杏林之事嘗掩巻而歎曰嗟乎奉必有道之士而隱於醫者也觀其用藥活人而不責人之報以杏易粟且復賑夫飢者非有道而能若是乎傳者蓋欲特著其事託為神仙以髙之殊不知君子之所取者在此而不在彼也呉君中行去奉千載景慕之將繼踵其美乃大書杏林春三字於齋居之室示不忘也(謝應芳《龜巢稿》卷九)
這段話有兩個重點。第一,吳中行把「杏林春」三字寫在自己的齋室,醫家拿董奉的杏林當齋名。第二,謝應芳明白說,仙傳把董奉寫成神仙是為了抬高他,君子看重的是他治病不求回報、拿杏換糧救濟飢民,不是成仙。神仙故事和醫德在這裡分開了。
謝應芳說董奉的事見於「列仙傳」,但現存董奉故事出自《神仙傳》。這是誤記還是另有所本,尚待查證。他的另一首詩〈寄張以誠〉也有「一株添種杏林春」。
同一時期,楊維楨〈杏林序〉寫一位醫者「宋清之施藥受券為市醫,而切慕董杏林之為人」,請人畫杏林圖相贈。董奉成了醫者效法的對象。
和「橘井」配成一對
元末明初起,贈給醫者的詩常把「杏林」和蘇耽的「橘井」對舉。丁鶴年〈謝劉伯昇愈疾〉:「杏林春早繁花合橘井秋深美實垂」。金幼孜〈為楊諭徳題贈蔣御醫〉:「杏林花重紅雲曉橘井泉香玉露秋」。王洪〈全沖齋為孫醫士賦〉:「香生橘井泉花開杏林春」。受詩的人都是醫者。
明代劉純《雜病治例》〈戒行吟〉也有「杏林橘井俱陳迹」,本站據京都大學附屬圖書館藏寫本書影核對。
到了清代,類書把「杏林橘井」整組列為醫門典故。乾隆年間《瘍醫大全》汪序稱讚這本書「將與杏林橘井媲美爭光」,把一部醫書和「杏林橘井」相提並論。
春天是後來加上去的
清代《御定淵鑑類函》卷三二二「杏林橘井」條的注,引《說寳》講董奉:
吴人董奉有道隐居於廬山行醫賣藥人有求治病者重則令之種杏五七株于門外輕則令之種一二株不索其錢嵗久所種杏有千餘株逢春時花開燦如雲錦逺近稱之號為董仙杏林(《御定淵鑑類函》卷三二二)
和原典對照,株數變了,還多出「逢春時花開燦如雲錦」。春天、花開的意象原典沒有,是後人加的。元人的齋名「杏林春」也帶著春字。「杏林春暖」可能從這裡延伸出來,但目前沒有書證。注文引的《說寳》是什麼書,尚待查證。
「杏林春暖」四個字
四字連用的最早出處還沒有找到。外部語料沒有這四個字;維基文庫只查到一筆,是民國一一二年(2023)的總統褒揚令:「杏林春暖,梓里傳馨。」這只說明今天仍在用,不是最早的用例。
目前查到最接近的寫法,是元末謝應芳筆下的齋名「杏林春」,以及元末明初丁鶴年詩中的「杏林春早」。
網路上有文章說病人送董奉「杏林春暖」匾額,這是現代的故事化說法,沒有古籍出處,本站不採用。
附註:以「杏林」為名的店
元末起,醫家把「杏林春」寫進自己的齋名;後世也有店家用「杏林」取名。昆明的福林堂常被舉為例子:據店家與地方媒體所述,店名取「福澤杏林」之意,效法董奉。這些說法目前最早見於 2010 年以後的報導,本站沒有找到清代或民國的史料,只能算店家說法,不當作史實。
地方文史連載說,光緒九年(1883)的《重建藥王廟碑記》捐款名單裡有福林堂。如果碑記屬實,福林堂最晚在 1883 年已經存在;但碑文原件或拓片本站還沒看到,未確認。
尚待查證
- 《全宋詩》全文還沒有檢索;宋人有沒有用「杏林」稱讚一般醫者。
- 東晉慧遠〈廬山記〉(嚴可均輯《全晉文》)也有董奉與「杏林」的記載,目前只見簡體錄文,要等書影核對。如果可靠,會比《藝文類聚》更早。
- 「杏林春暖」四字的最早書證。
- 謝應芳說董奉事出「列仙傳」,今本《列仙傳》有沒有董奉。
- 《淵鑑類函》注引的《說寳》是什麼書。
- 明代王英《杏林摘要》的書名與作者年代,目前只見外部語料,要等書影核對。
